在互聯(lián)網世界中匿名“旅行”是一個人的基本權利(至少部分是),這給追蹤一個人的行動帶來了一定麻煩。既然不能實名,那么我們至少要給他們起一個好名字。
這個名字跟真實世界中意義上的名字很不同。首先,這個名字是一串沒有什么意義的隨機的字符,其次,這個名字的存在可能連當事人自己都從來不知道。
比如說,你去了一個傳媒廣告公司網站,管你有沒有注冊登錄,這個傳媒廣告公司網站都會給你安一個名字,當你下次來的時候,哪怕你繼續(xù)不登錄,這個網站也會知道你來了。這個東西太普遍了,以至于現(xiàn)在幾乎所有的網站都使用這個東西,它的名字叫cookie。
即使是同一個人,每個網站也都給這個人不同的cookie命名,這很容易理解,因為每個網站有自己的命名規(guī)則。所以,唯一身份標識是相對的,對于同一個網站,不同的人,應該有唯一的識別,但這個人去了別的傳媒廣告公司網站,理論上就是別人的事情了,這個人會被別的網站起上別的cookie命名,而且是其他傳媒廣告公司網站根本無從知曉的。這就引起了一些問題,我們下面不久就會講。
隨著移動端的發(fā)展,唯一身份標識用cookie就不好用了,因為移動端上APP用量巨大,而cookie必須隨著網站存在,APP沒有這東西。不過,沒有cookie沒關系,移動端有別的東西來標識人。在移動端,唯一身份標識最常用的是手機的IMEI號碼,或者IDFA(蘋果手機對人的識別號),或者其他很多別的ID。各種ID中的一些類別,理論上具有與手機硬件捆綁的唯一性(手機不同,號碼不同,而且手機不變,號碼不變),比如前面的IMEI和IDFA(IMEI和IDFA實際上都可以被修改,但可以認為很接近與手機綁定),不會根據(jù)手機中裝的APP或者上的傳媒廣告公司網站的不同而發(fā)生變化,因此這類識別號比cookie看起來更好。
那么,現(xiàn)實世界中,這些唯一身份標識好用嗎?
有人說,現(xiàn)實是個大坑,我很想反駁這個觀點,但似乎真實世界真的在強化自己的“大坑”。所謂知易行難,我們知道這些東西好,但未必能用的好。
內蒙古傳媒公司 內蒙古視頻制作 內蒙古宣傳片制作 呼和浩特傳媒公司 內蒙古影視公司 內蒙古二維動畫制作 內蒙古微電影制作傳媒公司 呼和浩特視頻制作 呼和浩特宣傳片制作 專題片 廣告片